"過勞死去的人不能說話,活下來的,要替他們發聲"
在他死前,他接任科主任,念博士班,寫論文。他投上了最高等級的醫學期刊,但是在刊出來之前,他死了。死掉的時候,比我現在還年輕,不到四十歲。留下兩個孩子,最小的不到一歲,還有無助的太太。
他的工作時數,我想長到難以想像。臨床工作可能就已經超時,同時接任行政職務,應付評鑑,還上博士班,花心力寫論文,還要照顧新生的孩子。
他是過勞死的黑數,沒有通報的那一種。
而有次我問他太太"學長究竟有沒有過勞?"她苦澀的說,"你們那個行業哪個人不過勞?"
她的話,跟我去探望學長時,頭上纏著厚厚的紗布,半身偏癱的景象,一直在我心中縈繞。
我一直在想,哪天死的會不會是我?
每個人都以為過勞死離自己很遠,努力以後,才有更美好的明天。每個台灣人都是這麼被教導長大的,但是極度透支自己之後,出事前未必有徵兆,而是直接在宿舍昏迷被發現,搶救之後的半身偏癱,跟在半年之後的撒手人寰,留給身後的家屬無限哀傷。
他的媽媽堅持急救到學長身體僵冷,因為捨不得放手她的獨子。我想學長也不想走,留戀地看著這個世界。
而這原本應該可以避免的
輪班工作者,每日加班四小時,只要一個月,每日加班2.5小時只要半年,就可能過勞。因為剝奪了人體依靠休息回復的機制。
「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」(發病日至發病前1個月之加班時數超過92小時,或發病日至發病前2至6個月內,月平均超過72小時的加班時數,其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與發病之相關性極強)
台灣人已經夠努力了,工作時數世界第三長,生育率全球最低。上一代的經濟奇蹟建立在,破壞下一代的生存環境與壓榨剝削勞工。
這種手法,不可以,也不應該再用。真正壓抑中小企業的,是大財團的兼併跟依賴大規模性的壟斷,而不是勞基法。
……
寫在勞基法修惡前,懇請分享,謝謝。照片是我跟我一歲孩子的手,握著他的手,我想要陪他長大。我想,學長的孩子,也是他生前最放不下的。每個過勞死的背後都是孤兒家人的眼淚,請反對勞基法修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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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到立法院最快的路線"
12/4週一今天勞基法修惡,會到深夜,下班來,剛剛好。
……
12/4深夜23:50更新
勞基法修惡,已經被民進黨強力包裹送出委員會完成二讀,大悲無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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