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3日 星期日

「不會賺錢不需要你」罹癌夫遭轟出家門 妻冷言:給200萬才離婚 正妹報報 御匾會 www.iwin888.tw

  • 發布日期: 2017-12-04 14:56
  • 貢獻者: 邱語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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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示意圖,圖片來源:Pexels)

 

謝姓女子和鄭姓男子結婚35年,後來鄭經商失敗遭老婆趕出家門,他哀求復合卻被妻子回「你不會賺錢、家庭不需要你」拒絕,2人分居已16年,期間鄭罹癌謝都不曾探望,還要求若要離婚鄭得付她200萬元的條件,法院審理後判離。(udn)

(示意圖,圖片來源:Pixabay)

 

判決書指出,鄭男自從2001年經商失敗後,慘遭結婚35年的老婆以「我和你沒有感情,你根本不會賺錢,家裡不需要你」為由趕出家門,在2人分居的16年其間內,鄭男罹癌,謝女也不曾探望,更不讓他看3名子女,還要求若要離婚就得支付她200萬元的條件。由於鄭男罹患癌症需要化療,看見妻子對自己冷漠、毫無夫妻之情,便訴請離婚。(快點TV)

(示意圖,圖片來源:Pixabay)

謝女表示,鄭男16年前疑似為躲債,人間蒸發,他完全不清楚實際情況,且她還詢問過鄭的媽媽、姊姊及尋求警方幫忙,因此認為自己沒有過失。「他有打電話回來,我不知道他說重病是真是假」,謝女說,她因不相信鄭,所以也沒去探視過對方;另外,她也強調,如果要和解離婚,丈夫要把祖先牌位移走,再支付200萬元的精神賠償、扶養子女到成年的費用等。(ETtoday)

(示意圖,圖片來源:Pixabay)

鄭的姐姐證稱,弟弟經商失敗,謝女認為他沒用就趕他出門,當時全家動員向謝求和都沒有用;謝的兒子則說,某天爸爸將證件、存摺拿走後就消失無蹤,母親也從未要求父親回家。(udn)
法官認定,謝女對老公漠不關心,從未探視過對方,審理時一再強調要調解離婚,老公需付她200萬元,可見雙方已喪失維持婚姻意願,判准2人離婚,但不需給付200萬元。(ud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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